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招考公告
2024-10-08 17: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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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党委研究,2024年决定第二批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19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4.6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266余人;专任教师661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4人,占职称教师总数27.8%;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371人,占比56.1%,“双师型”教师占比54.6%。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3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4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数字金融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涵盖旅游管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49个招生专业。

二、引进方式及对象

(一)岗位要求,详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2)。

(二)以上人员按照“绿色通道”引才。

(三)其他流程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符合引进人才岗位的年龄要求见岗位表(附件2)。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四、引才范围

(一)领军人才

获得省级以上“杰出青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政府人才建设工程、奖励计划的学者或能工巧匠,有主持过省级以上特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等学科专业(群)建设标志性成果的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力和一定的话语权,同时近年来研究成果丰硕,能引领我校相应专业(群)、教学、培训等团队进入自治区先进层次。

(二)专业带头人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三)学术骨干

1.第一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且已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成果。

2.第二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博士研究生,且有一定成果。

3.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成果。

五、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领军人才待遇面议

(二)专业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提供周转房一套(在职期间免费使用,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2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邮政编码:830000

(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991-8898128(杜老师、何老师)

附件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二批)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x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二批).xls

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x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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