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发明专利权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1.一种豆浆机,……。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豆浆机,……。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豆浆机,……。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豆浆机,……。”乙于2008年对甲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审理后作出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决定,双方均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乙于2010年2月3日再次对该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并告知了口头审理的时间。回答下列问题。 在甲采取了仅删除权利要求的修改方式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乙提交的下列证据哪些不予考虑?
A. 乙于2010年3月2日补充提交的一份刊登在中文期刊上的文章
B. 乙在口头审理时补充提交的一份中文专利文献作为对比文件使用
C. 乙在口头审理时补充提交的中文版《机械设计手册》作为公知常识性证据使用
D. 乙在口头审理时,就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附具的美国专利文献提交中文译文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574****68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4163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574****68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4164
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