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及宿州环保工程学校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泗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xian.gov.cn/)、泗县人社局政务公开平台(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25162?type=4&catId=60751711&action=list)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如违约按签订合同要求执行。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7-7010639(泗县人社局事业股)、0557-7020086(泗县教体局人事股),考务咨询电话:0557-7099028(泗县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557-7021619(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3年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及宿州环保工程学校教师岗位表.xlsx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