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创办于2003年,现有未来海岸、体育中心、京口、嵩屿、思齐、思源六个校区,是厦门市规模最大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实行紧密型集团化办学模式。学校依托北京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坚持“示素质教育之范、育全面发展人才”的办学定位,秉持以“九年影响一生”为核心的系列办学理念,传承以“自信自强 惟德惟能”校训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不断丰富“九年一贯、五育融合”育人体系。学校办学成绩突出,育人成果丰富,是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
二、岗位需求
(一)非在编教师:中学道法1名
(二)其他非在编岗位:工勤1名、图书馆员1名
三、应聘条件
(一)非在编教师岗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银发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师范专科学历;
4.拥有班主任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地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二)工勤岗位
1.基于岗位职责内容的要求,优先考虑年龄在50周岁以下、能适应周末上班的男性;
2.具有工勤岗位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熟练,熟悉采购报销流程,动手能力强(最好有电工证书或其它相关技工证书,掌握基础维修技能);
3.诚信守法,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细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阅读与沟通能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图书馆员岗位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图书馆学专业或有图书馆工作经验优先),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熟练;
1.根据应聘者具体条件和面试情况,非在编教师岗位可聘用为校编教师、校聘教师或临聘教师;集团统筹分配录用人员的工作校区;我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岗位待遇:
(1)非在编教师岗位:校编教师各项待遇基本参照在编教师;校聘教师的基础工资略低于校编教师,绩效工资及各项奖金津贴、福利待遇均参照在编教师,在评优评先、干部选拔、培训交流等方面与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临聘教师待遇参照海沧区非在编专任教师待遇方案。
(2)工勤岗位、图书馆员岗位具体待遇面谈。
3.临聘教师任职年限及考核结果达到学校规定条件时可转为校聘教师;校聘教师任职年限及考核结果达到学校规定条件时可转为校编教师。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负责解释。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92-3532969,咨询或简历投递邮箱:bfxw01@126.com。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