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详见《大庆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
3.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学历要求为本科、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并获相应学位;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1日(含)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经学校研究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xlsx
附件2;《大庆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