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4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四)
招考公告
2024-10-15 11:41:52
收藏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7个事业编制岗位,其中南京校区6个(管理岗4个、卫生技术岗2个),苏州校区1个(工程技术岗1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4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四)》。

2021年省考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南京大学实验技术与工程技术系列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南字发[2024]25号)以及《南京大学2024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四)》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或即将于2025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满足招聘岗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

1.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

2.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

3.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

4.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2、各轮考核通过的人员将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3、各轮考核均不指定考试范围。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5.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方式:请登录人才招聘网进入“我的申请”或下载附件《南京大学2024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四)》查看。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京校区:李老师,025-89681557

苏州校区:张老师,0512-68769999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南京大学2024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四)

更多推荐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