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莞市委党校(东莞市行政学院、东莞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培训公务员和事业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职能。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党校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中共东莞市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根据该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我校安排专人陪同拟招聘人员到指定的东莞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我校校委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共东莞市委党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校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硕士研究生未能于2025年7月1日前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未能于2025年7月1日前毕业的,以及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列为拟聘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
(五)有关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中共东莞市委党校网站(http://dx.dg.gov.cn/)查询。
(六)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我校门户网站,并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保持联络畅通。
(七)本招聘公告由我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9-88987550,卢老师。
附件:1.中共东莞市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中共东莞市委党校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