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教师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开展个体、团体心理咨询及辅导,学生心理评估、危机预防与干预等工作;
2.指导和帮助学院、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危机预防干预、医校协同、家校协同等工作;
3.面向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讲座、培训等工作;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
5.承担相关行政事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无学术不端、违规违纪现象;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并有5年以上三甲医院精神科工作经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学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身心健康,能够符合医疗岗位工作要求;
4.综合素质优秀,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较高的外语水平、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独立开展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