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现启动“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计划引进人才73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2025年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2.学历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6年9月2日以前出生。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4.资格和专业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师范类毕业生应在毕业前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专业目录》(附件2)。
5.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一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8.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9.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10.引进范围高校Ⅰ、Ⅱ、Ⅲ名单
11.在庆本科高校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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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在庆本科高校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3: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x
大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 庆 市 教 育 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