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等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人计划》。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研究生毕业并已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0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学位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特殊要求详见用人计划。
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采取面试办法进行;其他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1)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由公共基础部分(30%)和专业知识技能部分(70%)组成,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实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查询、公布(http://rsc.nepu.edu.cn/)。
(2)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与答辩、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岗位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4)其他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和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重点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心理情况和工作实绩等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以取消该岗位或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我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发布相关通知(http://rsc.nepu.edu.cn/)。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并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我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的行为,予以解聘。
七、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rcjlzx324@163.com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联 系 人:徐老师张老师
八、监督方式
人事处监督电话:0459-6503262
纪委办公室电话:0459-6503266
本公告由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人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