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原则。
2招聘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体育学科教师若干
3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新聘用人员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1988年7月28日后出生,长沙县教育系统2023年员额内非末位淘汰校聘教师此项不做要求。
(六)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7月29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采取试教、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考核)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参加考试,未携带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核)。试教采用无生试教15分钟,提前1小时抽题备课。每学科设评委3人,进行综合面试考核评价。
1.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
2.考核要求:考核满分100分,综合成绩得分合格分数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考核)。
(三)体检考察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长沙县百熙教育集团及所辖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3.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长沙县校聘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