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丹事招公告[2024]6号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丹阳市培养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51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至2006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附件:
附件1:2024年丹阳市教育局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丹阳市教育局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丹阳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