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语文教师、数学教师、科学教师、体育教师若干名。
基本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
2.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学科岗位普通话证书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数学、科学、体育岗位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4.年龄:无工作经历,年龄为28岁以下(即:1996年2月2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年龄为35岁以下(即198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李老师:18508427588
监督电话:0731—89694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