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基本程序的正确顺序是()①编制工作报告经同意后,开展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的工作。②前期研究。③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④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并向上一层级的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报告。⑤组织编制机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具体编制工作。⑥组织编制机关按规定报请总体规划纲要审查,并应当报上一层级的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⑦组织编制机关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市和镇总体规划。⑧规划方案编
A.④①⑤②③⑥⑩11⑧⑨⑦ B.②④①⑤③⑥11⑧⑩⑨⑦ C.④①②⑤③11⑥⑧⑩⑨⑦ D.②①⑤④③⑥11⑧⑩⑨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