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初甲企业自有房产14栋,原值共计135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1)3栋房产在2014年初已经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危险房屋,2015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房产原值共计2000万元。(2)8栋房产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房产原值共计10000万元。(3)1栋房产用于职工学校和托儿所,房产原值500万元。(4)2栋原值均为500万元的房产自2015年1月1日起用于对外投资,不承担联营风险,每栋按月收取固定收入10万元。由于特殊情况,2015年5月1日收回
A.I栋进行大修理,大修理时间为7个月。大修理后该房产原值由500万元上升为1000万元,12月1日作为厂房投人本单位使用。(5)2015年6月20日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人一栋房产,原值1000万元,租赁期15年,租人当月投入使用。(注: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2015年甲企业3栋危房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B.3.6 C.4.8 D.9.6 E.19.2(2)2015年甲企业第(4)笔业务中2栋房产共计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F.14.4 G.19.2 H.20 I.20.4(3)2015年甲企业融资租人的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J.4.8 K.5.6 L.7.2 M.8.4(4)2015年甲企业共计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N.125.6 O.130.4 P.1284 Q.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