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车站对乘客遗失物品要有专人管理。 B.车站原则上由当班值班站长负责拾遗物品的清点、检查、登记、认领,并对存于“乘客失物专用箱/柜”中的物品办理交接班检查签认。 C.遗失物品应由值班站长及以上人员负责登记,登记后将遗失物品移交专人保管。并及时将具体信息填写在OA失物招领系统中。 D.失主认领遗失物品时,应描述失物特征,出示有效证件,车站当班值班站长或值班员核对无误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将失物交还给失主。 E.遗失物品交接地点不宜安排在监控设备可监视范围内进行交接。 F.遗失物品未交还失主前,应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