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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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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甲企业为合伙企业。2020年5月,该市税务局发现甲企业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商品的迹象,经责令甲企业提供纳税担保而被拒绝提供后,该税务局局长批准对甲企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当月又因甲企业未按规定保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簿,被税务机关处以1000元罚款,甲企业逾期10天缴纳该罚款。甲企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以及罚款行为均不服。 问题:(1)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有哪些?(2)甲企业是否可以就税收保全措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3)甲企业应在什么时限内缴纳罚款?甲企业逾期10天缴纳罚款会被加处多少罚款?(4)若甲企业对加处的罚款不服,向谁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