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系夫妻,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生有一女戊。2008年丙去世,丁与庚再婚,二人一起照顾甲、乙的生活起居。2015年5月甲去世。对甲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

A. 乙
B. 丁
C. 戊
D. 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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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乙系夫妻,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生有一女戊。2008年丙去世,丁与庚再婚,二人一起照顾甲、乙的生活起居。2015年5月甲去世。对甲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
A.乙 B.丁 C.戊 D.庚
答案
单选题
甲乙是夫妻,有共同财产36万元,生有儿子丙和丁,丙早亡,有一女戊。请问甲死亡后,戊可以继承遗产多少?()
A.12万元 B.6万元 C.8万元 D.18万元
答案
单选题
甲有一子乙,一女丙。乙有独子丁,丙有独女戊。2019年5月丙死亡,2019年6月甲死亡。甲留有遗产600万元。关于600万元的分配,正确的是()
A.乙600万元 B.丙300万元 C.丁300万元 D.戊300万元
答案
单选题
甲乙夫妇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已嫁至邻村。丙拒不赡养老人,并常常虐待甲乙。后因丙病死亡,甲乙无固定生活来源,丁担负起主要赡养责任。甲死后遗有房屋3间,对于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
A.乙 B.丁 C.戊 D.已
答案
单选题
甲和乙结婚后育有一子丙,后甲与乙离婚,乙与丁再婚并有女戊。数年间,甲、乙、丙相继去世,丙去世时未结婚。据此,下列对丙的财产不享有继承权的是()
A.甲的父母 B.乙的父母 C.丁 D.戊
答案
单选题
甲在2005年与乙登记结婚,2010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并生有一子。2015年甲与乙协议离婚。现甲与丙的婚姻(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不成立
答案
单选题
甲、乙育有子女丙、丁,丙早年因车祸死亡。丙有一子戊。现甲去世,未留遗嘱。甲的遗产应由()。
A.乙和丁继承 B.乙、丁和戊继承 C.丁和戊继承 D.乙和戊继承
答案
单选题
甲乙婚后生下一子丙,丙5岁时,甲乙因感情不和离婚,丙由甲直接抚养,乙按月给付抚养费,两年后乙与丁结婚,丙与丁之间的关系是()。
A.继父母子女关系 B.没有任何关系 C.姻亲关系 D.养父母子女关系
答案
单选题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戌,生子戊,其女丁嫁至邻村,甲死后遗产有房屋3间,对于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
A.乙 B.丙 C.戊 D.丁
答案
单选题
甲与乙婚外同居,生有一女丙。甲与丙之间属于(  )
A.旁系血亲 B.直系姻亲 C.直系血亲 D.拟制血亲
答案
热门试题
2005年,甲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2017年甲去世,该房屋(  )。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丙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2005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老无生活来源,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201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3间。依照继承法规定,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的人有() 蒋某与张某结婚,生育甲、乙、丙三子后,张某去世。2020年,甲某去世,留有一女,乙某育有一子一女,丙某未婚未育。蒋某去世后无遗嘱,他的法定继承人有()。   甲在2005年与乙结婚登记,2010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并生一子。2015年甲与乙离婚,现在甲与丙的婚姻() 公民甲和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孙子)戊,儿子于2000年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乙于2005年先后死亡,留下房屋3间。谁可继承甲乙的财产? 公民甲和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孙子)戊,儿子于2000年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乙于2005年先后死亡,留下房屋3间。谁可继承甲乙的财产 李某于2001年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1969年亡)有一子甲(2000年亡),甲有一子乙;次子(1998年亡),有一女丙;女儿(1996年亡)收养一子丁。则对李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2005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老无生活来源,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201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3间。依照继承法规定,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的人有()。 甲在2005年与乙结婚登记,2010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并生一子。2015年甲与乙离婚,现在甲与丙的婚姻可以撤销() 甲乙结婚后多年没有生育,1992年5月年夫妻二人从福利院收养了一名女弃婴丙,收养女儿丙后,妻子甲怀孕于1994年生下了儿子丁。1996年,因夫妻感情不和甲乙协议离婚,甲抚养女儿丙,乙抚养儿子丁,双方各自负担抚养费用。2000年,乙与戊再婚,共同抚养丁。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甲乙与丙是什么关系?何时成立的?(2)丙与丁是什么关系?甲乙离婚对他们的关系有影响吗?(3)丁和戊是什么关系? 甲、乙为夫妻,有儿子丙。丙婚后生二子丁和戊,2010年丙死亡,2011年甲死亡。关于甲遗产的处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1971年李某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59年死亡,其子甲于1970年死亡,甲遗有一子乙;次子1968年死亡,遗有一女丙;李的女儿1966年死亡,收养一子丁。对李某财产有继承权的是(  )。 甲生有两子乙和丙,乙生有两子丁和戊,乙于2020年去世,后甲于2021年去世,甲死后留有房屋一套,丙与丁、戊就如何继承该套房屋产生纠纷,则该套房屋应由()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已嫁至邻村,甲死后遗产有房屋三间,对于甲的遗产有权参与的是()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已嫁至邻村,甲死后遗产有房屋3 间,对于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己嫁至邻村,甲死后遗产有房屋3间,对于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 2005 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老无生活来源,女儿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 2010 年 3 月死亡,留下房屋 3 间。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的人有 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 邹某死亡,对所遗留财产无遗嘱。邹某有二子一女,长子生有一儿子甲,甲生一女儿乙;邹某的次子生有一女儿丙;邹某的女儿收养一儿子丁。而邹某的二子一女以及长子的儿子甲均于邹某死亡前死亡。现乙、丙、丁为继承而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女,乙无继承权;乙、丙认为丁是收养的,无权代位继承。关于本案下列何者享有继承权: 邹某死亡,对所遗留财产无遗嘱。邹某有二子一女,长子生有一儿子甲,甲生一女儿乙;邹某的次子生有一女儿丙;邹某的女儿收养一儿子丁。而邹某的二子一女以及长子的儿子甲均于邹某死亡前死亡。现乙、丙、丁为继承而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女,乙无继承权;乙、丙认为丁是收养的,无权代位继承。关于本案下列何者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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