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履职回避制度》规定,员工在履职过程中应执行工作回避的具体情形包括以下哪几项()
A.党委成员、班子成员在研究议定人事任免、工作调整、员工奖惩等重要事项中,与被研究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的,应全程回避 B.本联社内审部门人员(含分管领导)在对与其存在关系的亲属实施内部审计或其他检查时,作为被审计、被检查对象的亲属应实行回避 C.本联社财务部门人员(含分管领导)在对与其存在关系的亲属进行财务检查时,作为被检查对象的亲属应实行回避 D.本联社安全保卫人员(含分管领导)在对与其存在关系的亲属进行安全检查时,作为被检查对象的亲属应实行回避 E.其他存在利害关系应回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