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每日一练《广播电视业务》3月30日

考试总分:15分

考试类型:模拟试题

作答时间:60分钟

已答人数:126

试卷答案:有

试卷介绍: 2022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每日一练《广播电视业务》3月30日专为备考2022年广播电视业务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开始答题

试卷预览

  • 1. 运用电子编辑设备对前期摄录的音响、影像素材进行选择、剪裁、组合等处理,配以解说词、字幕、音响、音乐等制作成一个完整节目的过程叫()。

    A栏目编排

    B音像编辑合成

    C录制播出

    D实况播出

  • 2. 下列问题中,属于开放型问题的是()。

    A这件事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B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C您看到他是拿着枪吗?

    D您赞同高中文理分科吗?

  • 3. 北宋大观四年(公元1110年),“小报”首次出现于()。

    A长安

    B邯郸

    C扬州

    D汴京

  • 4. 下列各项都是电视影像的要素,其中()又被称为镜头语言

    A光线

    B蒙太奇

    C画面构图

    D景别

  • 1. 新闻线索的特点包括()

    A内容新鲜,很有价值

    B比较简单,完整性差

    C时间短暂,稳定性低

    D只是信号,有待证实

    E反映现象,变动性大

  • 2. 广播消息的非“倒金字塔”结构,又可细分为()

    A引导结构

    B时序结构

    C逻辑结构

    D耗散结构

    E双线结构

  • 3. 电视谈话类评论的主要形式有()

    A访谈式电视谈话

    B讨论式电视谈话

    C论坛式电视谈话

    D现场参与式电视谈话

    E漫谈式电视谈话

  • 4. 电视述评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政治、思想、经济、文化、外交等各个领域;其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包括()。

    A调查性

    B分析性

    C解释性

    D论辩性

    E专题性

  • 1. 针对下面上海广播电视台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电视评论作品《聚焦医患“第三方”》(2011年10月23日新闻综合频道《1/7》播出),试分析这则电视评论作品的特色。聚焦医患“第三方”【演播室】画面上的这个人叫吴升炫,28岁,今年8月6号,因为胸闷发烧被送到上海一家二甲医院治疗,在吊了四瓶盐水后的6小时不到,突然死亡,家属和医院的谈判陷入了肢着状态。就在这时,医疗纠纷第三方介入,这就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他们介入死者家属和医院之间,反复调停。那么这个调解委员会究竟是个怎样的机构,它到底在维护谁的利益?最后结果的公正,又怎样保证呢?【正片】(字幕:2011年1月上海松江区中心医院患者家属在医院设置灵堂)(字幕:2011年8月上海儿科医院患者家属封堵医院大门)(字幕:2011年9月普陀区人民医院患者家属用汽车封堵医院)【解说】最近几年,医疗纠纷引发的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医患矛盾已经成为最突出的社会矛盾之一。能否解决好医疗纠纷,直接关系到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甚至是社会的稳定。那么这个社会难题应该如何破解呢?(黑转)(哭……实况少许)【解说】28岁的吴升炫已经去世两个多月了,他的家人内心依然难以平复。【采访】吴升炫的妈妈:一下子没了我们怎么过日子,我们也不知道,我们怎么活下去。【解说】今年8月6号下午,吴升炫突然感觉胸闷并伴有发烧,到上海普陀区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在医院输液了抗生素之后,半夜12点回到家里。没想到第二天早上6点多,他突然感到呼吸困难,很快离开了人世。【采访】吴升炫的妻子戴菲玲:他流了一滴眼泪,流了最后一滴眼泪,我知道他那滴泪含了很多意思,他很不舍得所有的一切。【实况】妻子与孩子玩……【解说】吴升炫今年28岁,是一名美发师,经过四年的打拼,已经在上海拥有了三家连锁店,事业有成,娶妻生女生活安定。妻子戴菲玲靡本以为这是一场意外,但是丈夫手机里的两张照片让她意识到,也许吴升炫的死并不那么简单。因为照片显示,在当天的输液过程中,吴升炫曾经因为发生抽搐而吸氧。【实况】“我觉得可能是心脏有问题。”“你觉得不仅仅是发烧这么简单。”“绝对不会。”【解说】戴菲玲认为,很可能是医院在对丈夫的处置过程中存在疏忽和误诊,但医院并不承认治疗有过失,只愿意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给三万块钱的赔偿。【采访】吴升炫的妻子戴菲玲:一条命三万块钱,你觉得作为家属能接受吗?【记者现场】吴升炫的家人曾经四次找到医院讨说法,但每次都是不欢而散。他们也曾找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但是却得到了和医院同样的回答。就在医患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一个民间的组织,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始介入这场纠纷的调查和调解。那么,这个民间组织的介入,能够解决双方的纠纷吗?【实况】“先生,我是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你好!你们坐坐,你坐吧。”【解说】吴升炫去世一个月后,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上门来调解。成立于2006年4月的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全国第一家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普陀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医调委员以第三方身份调解医患纠纷。这天,是医调委第一次到吴升炫家里上门调解,而为了这次见面,之前医调委已经和死者家属进行了20多次的电话沟通。(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任有余:患方认为我们是帮医院的,你政府购买服务,肯定帮政府有关部门,他是这样理解的。)(吴升炫的妻子戴菲玲:说实话不太相信,因为觉得第三方并不了解我们现在的情况,我当时的感觉医院是把责任推给第三方的。)(吴升炫的亲戚戴玲艳:因为我怕他又像卫生局一样的。)像卫生局一样,是戴菲玲和家人最大的担心,因为在她们看来,医调委如果是和卫生局一样的机构,那等于是自家人管自家人,这让她们担心藕断丝连的关系会影响鉴定的公正性。【实况】我们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跟医院有关系,多多少少专家他毕竟也是个医生,会不会站在百姓的角度看问题。患者家属坦言,这样的不信任是来自于与医院交涉的心力交瘁,因为在和医院的交涉中,双方的分歧很大。在家属看来,吴升炫在输液的过程中曾经出现抽搐症状,并吸氧,但医生却没有进一步地进行检查和治疗,所以医院对他的死,是负有责任的。【采访】吴升炫的妻子戴菲玲:为什么不给他做心脏检查,做个心电图,这是很正常的检查,为什么没有建议他检查?吴升炫的亲戚戴玲艳:中间在治疗的过程中不是一个小时不是十分钟,是几个小时,三四个小时都在你们医院打这个点滴,中间有这么多的症状你医生在干吗?【解说】但普陀区人民医院却坚持认为,输液过程中出现的抽搐症状,不足以让患者致死。【采访】普陀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黄德魁:家属认为病人在医院是有抽搐的症状,但是我们三个高年资的医生都没有在病程记录上记录有抽搐的现象,我们判断家属说的抽搐和医学上的抽搐是不一样的;我们感觉根据当时病人的情况,不至于会致死。【解说】因为双方各执一词,这场纠纷的解决一度陷入僵局,一个多月下来,双方都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却不能说服对方。吴升炫的家人原本打算,只要医院适当提高点赔偿额,他们也就息事宁人,但是,医调委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却有些出乎他们意料。(吴升炫的亲戚戴玲艳:我就说如果说看医院,如果钱少一点我们能解决就算了,但是医调委主任跟我们讲你这样不划算,他说我会帮你争取最大的利益。)正是这句话让吴升炫的家人开始相信,也许医调委可以为他们主持公道。而院方也认为也许医调委的第三方身份,能够有利于纠纷的解决。(普陀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黄德魁:他能改善什么,至少说调解的场所不在医院里,到第三方去矛盾的激烈程度和对医院正常秩序的影响肯定都有好处。)最终,在征得家属和医院双方的同意后,普陀区医调委决定启动专家咨询程序,邀请其他医院的专家对普陀区人民医院的治疗行为进行独立的第三方鉴定。【采访】调解员任有余:处理纠纷难,难点在什么,就在责任程度上。过错含糊的医院都承认自己有过错,但你错到什么程度,是完全责任、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还是轻微责任,即使认定了患方不一定信服;这样就由第三方来鉴定,他不代表你甲方也不代表乙方客观作出判断。【实况】长征医院和同济医院的两位教授对患者死亡的具体原因进行研判。【解说】9月27号,专家咨询会正式举行,两名第三方鉴定者分别来自长征医院和同济医院,他们是从上海市医调委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在对吴升炫的病史进行仔细分析后,两位专家判断,普陀区人民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瑕疵。【采访】同济医院急诊科主任、医疗调解委员会聘请专家吴先正:如果出现呼吸的问题,是发烧的问题还是别的问题?当然现在是事后说,从规范性来说量个血压,做些检查,比如说查个血气呀!长征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疗调解委员会聘请专家任雨笪:医疗文书还是过于简单,告知制度不够,告诉患者没有?他离开的时候这个告知非常重要,如果你觉得还是有点不放心,作为医院,你可能需要一个继续留观。【解说】两名第三方专家同时也强调,吴升炫从回家到死亡的几个小时里,出现过胸闷的症状,这应该引起家属更多的注意。【采访】长征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疗调解委员会聘请专家任雨笙:因为这5个小时一定应该有他的病理生理变化,应该有某些征兆,是不是病人不舒服应该去就诊而没有就诊,5个小时可能对生命来说非常宝贵。【解说】根据各自的专业判断,两位专家当场出具了咨询意见书,这份意见书将成为这场医患纠纷调解的关键依据。【解说】(出动画图示)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出现前,医患纠纷的解决一般有三种途後,自行协商、行政调解和走司法途後,也就是俗称的医患双方直接谈判、医疗事故仲裁和打官司。但是这三种途经都有各自的局限性。【采访】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建军:患者认为我是弱势,因为我不懂医,所以和医院协商是很难的,要行政调解,和卫生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他也不相信,毕竟卫生局和医院是什么关系呀?他不信任的,打官司费时费力,像这些情况怎么来解决问题,让他有个说话的地方,有和医院对话的平台。【解说】如果缺少这个对话平台,让患者直接面对医院和卫生局,那么双方很容易扩大对立的情绪,在一些极端情况下,还会发生医闹等暴力事件。今年8月8号,儿科医院发生一起医闹事件,外地一名重病的儿童转院至上海儿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无法和医院达成赔偿协议,患者家属40多人到医院讨说法,整个事件从早上一直持续到下午。(在医务科大闹的实况)【采访】黄国英,上海儿科医院院长:我们医院一天有6000的门诊量,你算它千分之一的发生率,算高吗?不高,很低纠纷;1000个里面只有一个对你有意见,那么一天6000个门诊量它就有6起,6起它就能把医院搞瘫痪掉。【解说】(其他医闹画面)事实上,近年来医患纠纷不仅数量上升,还时常引发暴力冲突,这不仅让患者心力交瘁,也让许多医院感到难以应对。【采访】华山医院院长助理、医务处处长马昕:“按照你们一年的工作量来说有多少是用在处理医疗纠纷上的?”“在我们医务处大约60%~70%是在医疗纠纷上。”“这是一个正常的量吗?”“我们不希望这样!”【解说】目前,每年上海三甲医院医患纠纷的发生量在五十件到近百件,这些案件解决难度大,需要周期也长,关键原因就是医患双方缺乏信任,特别是遇到患者死亡的状况,哪怕诊疗过程没有过失,院方的解释也很难获得家属的信任。【实况】李和平:医院再解释患者不接受,因为它可能有专业知识不对等的,可能还有一种合理怀疑,他认为医院手臂往里拐。【解说】李和平,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医调委副主任,他告诉记者,为了保证第三方调解的公正性,各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属性为社会团体,所有调解员的工资、办案经费都是政府财政出资,调解工作属于政府购买然后向公众免费提供的服务。而人民调解的首要原则是双方自愿,需患者家属和医院双方申请,才能介入,调解结果也是双方同意才能生效。司法局只对医调委进行组织管理,不参与具体的调解。【采访】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医调委副主任李和平:它本身是自愿平等的原则,它不带任何强制性的,首先它在医患双方要自愿的,经过人民调解形成的调解协议也要双方自愿接受,一般不需要行政审批或者任何审批程序,只要双方接受,就可以生效。【解说】今年6月,上海市开始全面推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市、区(县)两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都已成立,此外还组建了由医学、法学、心理咨询等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900多人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在调解纠纷的同时也对患者家属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而且,医调委实行医院属地化管理,无论医院是什么级别,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只要赔楼金额超过3万元,患方都可以到医院所在区县的医调委申请调解。【采访】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医调委副主任李和平:应该讲社会组织有一种中立的特点和性质。可以保持这样一种公正性、中立性。(黑转)【实况】“专家为我们调解作出了咨询,大家都很认可;现在我们写了个协议,双方看一看,认同的话在后面签字。”【解说】10月14号,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协商,吴升炫的家人和普陀区人民医院最终都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医院尊重专家的意见,承认医疗行为存在一定瑕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次赔偿吴升炫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16万元。吴升炫的案件在医调委的介入下,终于有了一个双方认可的结果。【采访】吴升炫的妻子戴菲玲:当我在去医院的时候我就感觉我本身是要给一个公道的,但是我觉得我很无力,对认识的协调委我感觉到他们是公正的,确确实实在了解一些事情,去解决一些事情。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医调委副主任李和平:我们人民调解更讲究的是情理法三个字,讲情讲理讲法,当然法是应该放在第一位的。先在法的前提下讲理再讲情,但是我在操作过程中可能更多的是情理法。【解说】上海自2006年开始试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截至2010年底,共受理医患纠纷2129起,调解成功1627件,涉及赔偿金额4600万元。【记者出镜】在采访中,患者家属告诉记者,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让他们体会最深的是沟通方式的术同,和医院谈往往是直奔主题,目的就是分清对错,但是当老娘舅介入后,往往首先是互相倾听,纾解情绪,消除误会,看似多了一道程序,其实是以柔化刚,以退为进,让矛盾双方回归理性,让调解得以继续。我们不能说第三方的出现就能马上治好医患纠纷中的种种顽症,但至少它提供了一个沟通的新渠道,一个重建信任的新平台,一个社会管理的新角度。
  • 2. 运用你所掌握的知识,为某电视台拟订一个报道第十二届大运会的报道策划方案。
  • 3. 现场报道对记者的要求是什么?
  • 4. 简述假新闻的危害。
  • 1. 请根据下列材料写一篇700字左右的时评,题目自拟。一看到“给猪建别墅”的标题,就如听到“有人看到鬼”的消息那样亢奋不已。网友不问真假地乱传,时评家不看细节地乱评,躺着中枪的那些无辜者只能暗骂一句“媒体真不是个东西”据某媒体报道:江苏睢宁给猪建别墅,专家称猪心情好肉质更好——竟然给猪建别墅?并且还是为了让猪心情好?这种充满奇谈怪论的新闻,自然吸引了公众的眼球。其实,如果细看一下报道全文并核实一下消息源,就会知道,这个“别墅”是打了引号的,并非真正耗资给猪建别墅,而是当地一家企业创新的一种现代农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养殖,“别墅”不过是能够变废为宝的生态猪舍。
  • 2. 根据所给材料撰写一则广播消息,300字左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禁止利用教辅材料非法牟利中新网8月10日电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禁止出现利用中小学教辅材料非法牟利现象。通知强调,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业务范围。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一律不得出版、重印、再版中小学教辅材料。通知要求,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发行单位发行。任何部门、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活动。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委托不具有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个人代理发行销售中小学教辅材料。通知指出,各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合理确定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严禁出版单位违法违规采取高定价低折扣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各相关出版单位要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中小学教辅材料定价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印张单价、零售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通知特别强调,严禁出版发行单位派员进入学校、班级,向老师、中小学生和家长推荐、征订、搭售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伙同学校有关人员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活动中违规收受任何费用;严禁销售内容质量、编校质量或印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对销售的不合格中小学教辅材料要全部召回销毁;严禁销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的中小学教辅材料。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辖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价格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以高定价低折扣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通知强调,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涉案金额较大、问题严重、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坚决予以查处,该吊销的吊销,该取缔的取缔,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 给材料写作。(1)根据所给材料撰写一则广播消息,300字左右。新华网8月13日电日前,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通知指出,近年来,文艺晚会不断创新发展,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宣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要看到,文艺晚会包括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存在一味追求大场面、大舞美、大制作,奢华浪费、竞相攀比等不良现象。特别是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的晚会,容易助长不正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意见很大。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使文艺晚会进一步规范,奢华之风、铺张浪费现象明显扭转。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切实在丰富思想内涵、引领价值追求、增强文化底蕴上下功夫,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简朴大方、反对豪华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对大操大办,防止拼明星、比阔气、讲排场。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各地党委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节庆观,带头把制止豪华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杜绝铺张浪费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联合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通知强调,要营造节俭办晚会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勤俭节约的精神,宣传报道崇尚艺术、不尚奢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鼓励演出节目出新出彩,鼓励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加强舆论监督,对临场罢演、漫天要价,敷衍演出、欺骗观众的歪风邪气予以揭露,对大操大办、奢华浪费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予以曝光,对未按程序报经批准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各级新闻媒体不得安排播出和宣传报道。要加强电视文艺晚会播出和宣传的管理,对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电视文艺晚会实行总量调控,避免晚会播出扎堆。通知要求,加强对文艺晚会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高度,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把好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的立项关、内容关、监管关,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要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规范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支出标准,严格晚会经费预算,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不得借举办晚会之机发放礼品、贵重纪念品,防止利用晚会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要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审计制度,依法对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进行审计。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耗资巨大、奢华浪费的,要严肃查处。(2)为所给的材料配发一篇评论。中盒部等五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本台消息:今天,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通知指出,近年来,文艺晚会不断创新发展,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宣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要看到,文艺晚会包括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存在一味追求大场面、大舞美、大制作,奢华浪费、竞相攀比等不良现象。特别是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的晚会,容易助长不正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意见很大。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使文艺晚会进一步规范,奢华之风、铺张浪费现象明显扭转。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简朴大方、反对豪华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对大操大办,防止拼明星、比阔气、讲排场。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联合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通知要求,要加强舆论监督,对临场罢演、漫天要价、敷衍演出、欺骗观众的歪风邪气予以揭露,对大操大办、奢华浪费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予以曝光,对未按程序报经批准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各级新闻媒体不得安排播出和宣传报道。要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规范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支出标准,严格晚会经费预算,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审计制度,依法对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进行审计。(《新闻联播》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