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7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下表。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辅警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组织管理及工作安排。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2007年7月8日-1989年7月8日)。
(三)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所队一线勤务岗位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5年7月8日前取得。
(四)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若不具备优先项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事项
1、报名资料:
(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请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个人信用报告、综治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如应聘人员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8日(工作日时间)。
3、报名地址:屏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四楼政工室三)
4、联系方式:0593-8965201。
五、招聘程序
经初审合格者参加招聘程序,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为法律基本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不指定考试参考书。
2、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标准依据人民警察入职体测标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体检。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以下简称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5、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成员情况等,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录用或政审不合格,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屏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8、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以续聘,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
六、岗位待遇
根据用工单位薪酬标准执行。婚假、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对提交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情形,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政审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3、从屏南县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4、未被聘用的,材料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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