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明溪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劳务派遣)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协警1名,聘用后服从我院岗位工作安排。
二、工作地点
盖洋人民法庭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2.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后出生);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机敏;
5.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6.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7.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辞退、开除的;
(3)与明溪县人民法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
(4)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等不宜聘用情形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
2.报名提交材料:
(1)《明溪县人民法院招聘协警报名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及子女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一张。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及面试地点:明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入围人选;
2.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3.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待遇面议,试用期2个月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单位负责代缴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除外。
联系方式:0598-2882605
明溪法院协警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MjY1MjIyNA==&mid=2718471663&idx=2&sn=f9e082e2a9d34b574772b36d9ee34ab6&scene=6#wechat_redir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