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年龄放宽2周岁,学历放宽到高中。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注:江门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二、
报名流程
1、查询岗位:扫描下方二维码查阅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每个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6月25日,逢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具体要求: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材料明细表(附件2),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备齐报名材料,携带到报名现场提交。
4、报名地址: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1号港澳客运码头西侧2楼(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辅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5、咨询电话:0750-3801003(吴警官)。
三、
录用程序
(一)资格审核。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发现应聘条件与招聘岗位不符、虚报、伪造报考信息或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等情况,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二)考试。安排入围的人员进行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警务工作常识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参考教材和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体能测试:依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不多于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巡特辅警岗位需增加3000米长跑。达标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详见附件3)。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着重考察入围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仪态仪表等。
4、综合成绩:所有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标准,其中视力标准适当放宽,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巡特辅警岗位裸眼视力不低于4.6。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等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
(五)岗前培训。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培训考核包括:日常训练表现、笔试和体能测试。日常训练表现针对参训者的身体素质、学习能力、服从意识等方面进行考量;笔试内容以辅警日常行为规范为主(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60分合格);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达标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详见附件3)。考核结果作为辅警录用和评定辅警层级的依据。
(六)补录。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因出现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放弃录用和录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由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补录。
(七)聘用。通过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岗前培训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招聘结果在“江海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公安辅警。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工作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辅警是指经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辅警的身份为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人员。
四、
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辅警薪酬管理规定执行,缴存五险一金、商业意外保险、绩效奖金、辅警服装、工会慰问、体检、带薪假期等福利待遇。另外,伙食和住宿由工作单位按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本公告由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1: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2:报名材料明细表.docx
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标准.docx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2025年6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sFQtmO8PP3MhzMZsVbI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