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5名公告
招考公告
2025-05-28 1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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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泸溪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5名,协助开展相应的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2007年5月28日至1990年5月28日),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自愿从事公安交通辅警工作,服从管理和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优先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官、见义勇为、警察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学历等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信息通过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3日。

3、报名地点: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官(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填写《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两寸照4张),现场测量身高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考或者核减招聘计划。考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卷,本次考核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后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对象为全体参加笔试人员,本次面试不设置面试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适配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对象为全体参加笔试及面试人员,测试项目评分及流程参照《公安机关体育锻炼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30岁以下4分30秒,31岁以上4分45秒)。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因本人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主动说明并及时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结合体能测试结果进行排名录取,笔试、面试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符合“优先政策”人员,如无此类情况,则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七)考察公示

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泸溪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政治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执行,重点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核实,明确作出可否聘用的结论,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必须服从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服从岗位调整,服从日常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九)后备人才库

成绩公布后未录取人员,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1年,起始时间从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补充。

(十)保障与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每月应发工资2500元左右,值班勤务期间,单位统一安排就餐。

五、本次招聘由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4261324

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泸溪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lxx.gov.cn/zwgk/qzfxxgkml/tzgg/202505/t20250528_2258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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