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泰和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委托江西泰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4. 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汽车驾驶执照C1及以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 身高173cm及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5月23日。
2.报名地点: 江西泰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泰和县市民之家G区211室)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格(现场填写或从附件下载后填写)交至工作人员处,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泰和县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体能测评达标者对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达标标准见下表。
(三)面试
1.时间: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体检
1.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入闱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2)执行。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治考察环节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录取缺额,按照1:1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与江西泰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泰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江西泰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待遇按照泰和县人民法院现有辅警待遇执行。
五、本公告由泰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6—5217606
报名咨询电话:江西泰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郭经理 18770619956
2025年5月14日
附件:泰和县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fXc7Xe1z8jdPVvJmJJO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