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教育现代化县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弥补部分紧缺学科教师数量的严重不足,促进天台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教育系统校园招聘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天台县教育局校园招聘2025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排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指标 | 专业要求 | 招聘单位 |
1 | 高中数学A | 2 | 数学类0701, 学科教学(数学)045104 | 天台中学 |
2 | 高中数学B | 2 | 育青中学 | |
3 | 高中数学C | 2 | 平桥中学 | |
4 | 高中物理A | 1 | 物理学类0702 学科教学(物理)045105 | 天台中学 |
5 | 高中物理B | 1 | 育青中学 | |
6 | 高中物理C | 1 | 平桥中学 | |
7 | 高中英语A | 2 | 英语050201 翻译050261 商务英语050262 学科教学(英语)045108 | 天台中学 |
8 | 高中英语B | 1 | 平桥中学 | |
9 | 高中化学 | 1 | 化学类0703 教学(化学)045106 | 天台中学 |
10 | 高中生物 体检工作由天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十、考察 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天台县教育局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和录用 对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二、其他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个环节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实后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合法、规范、有序,设立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组(0576)83909020、县人力社保局(0576)83930316、县教育局(0576)83173973。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天台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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