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是农业农村部和教育部联合推介的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牵头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省级试点校、全国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全国第二批“星创天地”项目单位、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广东村官学院、广东省“粤菜师傅”培训基地项目单位。为了适应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引进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资格复审。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考试相关事宜等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业务考核方式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会议评议。会议评议分为教学能力展示和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两个阶段,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参加会议评议的专家是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满分100分,70分以上合格。
1.教学能力展示。应聘人员将根据指定题目以PPT等方式进行专业教学展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时长10-15分钟。满分100分,70分以上合格。
2.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应聘人员以PPT等方式进行个人能力(科研、教学和综合能力等)展示。主要考查对本专业领域研究前沿问题的认识以及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科研能力展示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答辩题目包括专业问题等综合素质问题,时长10-15分钟。科研能力展示与答辩满分100分,70分以上合格。
3.会议评议成绩=教学能力展示×40%+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60%。会议评议成绩当场公布。
(二)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会议评议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列入体检人员名单。同岗位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相同的,则以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的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组织业务考核。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请注意查阅广东科贸职业学院(https://www.gdkm.edu.cn/)门户网站,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六、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科贸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的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统一安排,体检结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统一取回后,逐一以电话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严格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科贸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学校将不进行递补。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24年11月3日。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十一、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古老师 0763-3987943
纪检室 翁老师 0763-3987951
附件: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广东科贸职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