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区专项公开招聘青铜峡市特殊教育事业编教师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青铜峡市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已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且笔试成绩不低于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最低分数控制线100分。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青铜峡市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8日至2006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附件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xls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