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妇联幼儿园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聘编外教师1名,保育员2名,现将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若2个或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的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缺席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永安市妇联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三、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
(一)人员身份
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政府有关文件及永安市妇联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其他
1.被聘用人员与永安市妇联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本次未尽事宜由永安市妇联负责解释。
3.永安市妇联监督电话:0598-3639509。
附件:永安市妇联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永安市妇联幼儿园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