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招考公告
2024-10-30 16: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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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市编办批复的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我院2024年第二批拟引进高层次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才兼备、择优竞争的原则;

3.应聘人员学历、专业等条件与引进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岗位管理

(一)本次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均为事业单位全额编制,其岗位等级按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无对应岗位则高职低聘。

(二)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知识。总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分试讲、评委提问二个环节。①试讲时间为8分钟,试讲内容由学院统一提供。②由面试评委提问,面试对象作答(不超过5分钟)。

面试评委为7人,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成绩的合成

考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当中笔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类引进计划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空缺岗位时,不予递补。体检医院在院纪检和人社局的监督下按有关规定抽定,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师生员工毒品预防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90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负责,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如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时,不予递补。

2.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学院党委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审定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原则上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试。

六、注意事项

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娄底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要求

(一)人才引进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人才引进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应聘者要严格遵守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人才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738-8360726(纪检监察处)

咨询电话:0738-8361136(人事处)

附件:1.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

2.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诚实守信承诺书

附件1-3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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