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全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现场签约、自主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9日(含)至2006年10月29日(含)期间出生);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9日(含)至2006年10月29日(含)期间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考生需取得任教学科和学段符合报名岗位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八)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报考千山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请咨询:15542580301(张老师)
附件1:《鞍山市教育局面向2025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岫岩满族自治县、千山区教育局面向2025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