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招考公告
2024-10-29 09: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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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体育局直属单位宁波体育运动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体育运动学校(宁波市第一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是宁波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是宁波市唯一一所面向全省招生、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全日制重点体育中专学校,是综合性“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集学前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和中专教育为一体,开设有田径、体操、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射击、击剑、马术、自行车等17个竞技体育项目。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可以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

范围

宁波体育

运动学校

中专政治教师

1

专业要求:符合以下专业要求

1.本科专业:哲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2.研究生: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与教学论(思政方向)、学科教学(思政方向)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2)浙江省户籍(报名截止时间的户籍所在地)或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师范类毕业生(指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或部属师范院校(6所)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要求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

2.浙江省内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对应学科在职优秀教师(不限学历,教学经验丰富,有地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比赛获奖)

浙江省

中专数学教师

1

专业要求:符合以下专业要求

1.本科专业:数学类;统计学类

2.研究生专业:数学、统计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学科教学(数学方向)。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初中社会教师

1

专业要求:符合以下专业要求

1.本科专业:地理类;

2.研究生专业:地理学、课程与教学论(地理方向)、学科教学(地理方向)。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请根据材料清单上的要求,携带好符合报名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继续考试及录用资格。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淘汰。

根据初试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不予递补)。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初试和笔试成绩之和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体育局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宁波市体育局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宁波市体育局网站。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30%+笔试40%+面试3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再按笔试成绩排序。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名单一般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体育局网站公布,请关注宁波市体育局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2.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受疫情影响除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宁波市体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五)录用

1.考察合格者,在宁波市体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两证取得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下列情形者视同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5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四)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六)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聘用后被查明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本公告由宁波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咨询电话:0574-87905045。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147;0574-89186149。

附件1:宁波市体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资格确认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3:专业方向证明.docx

附件4:相关高校名单索引.doc

宁波市体育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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