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院“优秀技能人才”引进力度,促进教师队伍质量稳步提升,更好服务“双高”校建设和加快实现我院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技能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人才引进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引才办”),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落实引才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工作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优秀技能人才”引进公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开发布。
三、引才工作的原则及程序
(一)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服务学校战略目标任务和综合改革发展需求,“优秀技能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
(二)程序
引才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引才计划、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四、引才名额、专业、方式及条件
(一)名额及专业
“优秀技能人才”1人,专业不限。
(二)引才方式
事业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全职引进。
(三)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4.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
5.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3.报名时间:以本公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时间开始,截至2024年11月5日24时。逾期投递的报名材料无效。
4.报名邮箱:aszyzk@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5.报名以规定时间内收到邮件为准,因邮件命名格式错误,导致报考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引才公告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的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由引才办负责解释。
3.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09:00-12:00。
领取地点: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5楼510办公室。
六、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成绩合格线。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一)面试时间: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8: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取消考试资格。8:30分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成绩计算: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5分(含75分)以上才能按引才计划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当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根据引才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引才办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交由引才办进行验证审核,并交复印件及1寸证件照1张留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虚假信息获取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所有考试环节的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成绩达75分(含75分)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由引才办另行通知。
八、体检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引才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才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有《引才公告》“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应当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引进待遇
(一)事业编制。引进“优秀技能人才”按规定纳入事业编制。
(二)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及相关费用按照贵州省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
(三)职称转评。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具有非教师系列相近专业职称可按规定申请转评同等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初定同等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四)设立工作室。可结合实际设立以引进人才命名的工作室。对“优秀技能人才”参照我省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优先支持申报设立国家级、省级大师工作室,获批后不重复享受补助。
(五)人才服务卡。按规定条件向“优秀技能人才”申请市级优才卡或“人才服务绿卡”。持卡人才按规定可享受医疗服务、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旅游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优惠政策。
(四)住房保障。学校提供1套免租人才公寓。
十二、服务期限
引进的“优秀技能人才”实行服务期制,在校服务期不低于5年,并签订服务期限承诺书。
十三、纪律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学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8151712
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十四、本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五、在引才过程中,相关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才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六、本次引才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七、本《引才方案》解释权属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优秀技能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附件2: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优秀技能人才”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