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徒人社事招备案[2024]8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印发<“才荟丹徒”教育优秀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试行)>的通知》(镇徒人才〔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徒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4.新录用教师须在丹徒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其他
1.引进录用的优秀人才,符合《“才荟丹徒”教育优秀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试行)》条件的,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符合《丹徒区优秀教育人才奖励与引进工作实施意见》条件的,同时享受为期三年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丹徒区教育局0511-88976011;
政策咨询电话:丹徒区人社局0511-80896032;
监督电话:丹徒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11-80897191。
本招聘公告由丹徒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丹徒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才荟丹徒”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丹徒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才荟丹徒”校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