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24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招考公告
2024-10-23 17: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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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4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网址:http://rsc.usc.edu.cn/rczp/rczp2.htm)公布。

(四)考试

1.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员。如参加试教人员未达到1:3的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试教。

2.所有岗位均设置试教合格分数线,试教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者参加所有环节的考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校招聘考试相关事宜近期将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通知,请所有应聘者实时关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被录用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八)录用后管理

按照聘用协议进行管理。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0734—8281285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734—8281591

南华大学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南华大学2024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南华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1:《南华大学2024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南华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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