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为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集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设有总园、聚镇分园。因工作需要,我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辅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非在编教辅岗2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融合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4.托幼机构健康证
5.无犯罪证明
6.纸质简历
7.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三)一经录用,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