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县公开招聘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名,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组织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名,属全额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稷山县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8..教师资格证要求:须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2024年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8.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资格证书、户籍、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网址为sxgpwb.cn/0359jsjy/。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17:00。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报考岗位明确具体专业的,只能以明确的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门类的,符合该门类的专业均可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海(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或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4年10月28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0月28日17:00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5.网上缴费及费用减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方法于2024年10月29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对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后进行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对于符合考试费减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11月2日17:00前将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件和证明交至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经专人核准无误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费减免资格。
6.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改报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早上9:00-12:00)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6纪检监察组
电话:0359-5527107
六、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请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均不递补。
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稷山县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稷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