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招考公告
2024-10-14 09: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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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和要求,经市委编办批准,现就蚌埠市委党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3人(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2024年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总成绩合成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021年省考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市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合同期限内。

四、其他事项

(一)新聘用人员涉及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的,一律按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系列职称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非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系列职称人员,聘用后需按相关规定进行转评。

(二)招聘过程中的工作动态和信息将及时在蚌埠人事考试网、蚌埠市委党校网站公布,不再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1125(中共蚌埠市委党校政治处);

监督电话:0552-2055330(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12333。

附件:

附件1:2024年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关于同意XXX同志报名参加2024年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考试的证明.doc

中共蚌埠市委党校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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