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乐清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浙江省乐清中学面向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履职身体条件;
(三)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六)体检、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同时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和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意向书。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组织考察,由乐清市教育局会同乐清中学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意向书,入围考察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证书(非师范生教师资格证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专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非乐清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转正手续前落户到乐清市。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5 号令)执行。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浙江省乐清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执行。
(三)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中学、乐清市教育局及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清中学0577—62066077;
乐清市教育局人事科0577—62522082。
监督电话:中共乐清市纪委乐清市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77—62521704。
附件:1.浙江省乐清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浙江省乐清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3.浙江省乐清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