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满足东戴河新区住户的子女入学需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辽宁东戴河志臻初级中学事业编制教师38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7.现役军人、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2024年辽宁东戴河志臻初级中学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