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人、心理健康专职教师2人,均为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辅导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交流。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学科专业要求见附件:招聘学科专业范围(辅导员)。留学人员取得的国(境)外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4.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骨干1年以上者优先。
学生骨干指: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团委副书记、团委组织部及宣传部部长、副部长,校院(系)两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教育学
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普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教育心理学、管理心理学、体育与运动心理学、工程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法律心理学、心理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