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招考公告
2024-09-26 16: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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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光荣历史传统和深厚文化积淀的大学,始建于1950年,前身是由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叶剑英元帅亲自创办的“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2003年被列为广东建设“文化大省”九大文化工程之一。学校是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广州市,现有番禺、白云两个校区。学校以培养适应文化艺术和旅游行业需求的复合型、创新型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结合实际用人需求,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聘用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8日9:00至2024年10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4年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91),按提示进行注册及填报个人资料,并将相关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指定位置。

报名时需要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整理在同一页);

3.全部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习阶段;

4.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须是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或党总支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须由所在院系、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或研究生院(处)出具);

7.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高校专职辅导员的,可由派遣工作单位出具劳动合同和社保、派遣接受学校人事部门出具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材料(报名表、居民身份证除外)均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请按要求一次性填报报考信息及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gdla.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工作程序和要求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体检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参加应聘人员。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考察有关工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察人选。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递补人选将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有关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者持续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五)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六)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十三、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020-34810203、34812745

学生工作部:020-84878682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

监督电话:纪检室020-31103525、020-31103569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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