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次公开招聘情况,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介绍
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是玉林市民政局下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接收和安置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为孤残儿童提供科学养护、医疗康复服务、特殊教育服务;开展家庭寄养、助养活动,积极鼓励家庭收养,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开展托育服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殊教育教师1名
学前教育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品行端正,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此外,根据岗位需求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特殊教育教师: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教育学、特教类专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学前教育教师: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前教育专业、早期教育专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聘用范围内: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处分的;
依据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的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4.进行面试
报名结束后,由市儿童福利院组织集中面试。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由本人到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指定医院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6.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择优录取,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7.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不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单位同类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及其他福利,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2024年玉林市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24年玉林市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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