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中共彭州市委办公室 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州市实施产业强市若干人才政策措施>等5个相关人才政策的通知》(彭委办〔2022〕7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彭州市委党校教学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2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彭州市委党校教学研究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组织开展党校教育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和现代教学技术及手段研究;承担教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负责师资力量的培养、选拔和引进;负责接洽校外师资力量,充实党员干部教育能力;负责全市党员干部培训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负责全市党员干部内、外训班计划编制、课程设置和后勤保障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在我市服务时间须不低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彭州市。
3.符合《彭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有关激励政策。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中共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28-83873331
详细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
招聘咨询电话:028-83711911;18202835001(杜老师)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2024年彭州市委党校教学研究中心引进2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附件2:彭州市委党校教学研究中心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彭州市委党校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