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退休教师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9〕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徐闻县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募人数
全县招募银龄讲学计划教师15名,具体招募岗位见附件1。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学校与银龄讲学计划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并通知教师按时上岗任教。
七、其他事项
(一)经费保障。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服务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及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省财政安排银龄讲学计划教师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方面。
(二)政策保障。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因病因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保险等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4-2025学年学校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3:2024年徐闻县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报名表.docx
附件4:关于印发《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徐闻县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