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招考公告
2024-09-13 11: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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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的情况,以及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本公告。原《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学校成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1年,学校列入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41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1、附表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硕士研究生、技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副高、高级技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台州市

学校

学校

顶尖、领军和高端人才等

引进待遇面议,具体按签订协议内容执行。

3万元,分六个学期发放

专业带头人

A档55

B档35

若博士,最高39

A档200

B档180

若正高,最高50

文科30

理科50

教授

A档50

B档30

若博士,最高39

A档130

B档110

50

文科30

理科50

副高且为博士,海外著名高校优秀博士,“985”、“211”、“双一流”高校及相当高校优秀博士,博士后

A档40

B档20

C档7

最高39

A档110

B档90

C档50

最高50

文科20

理科40

博士

A档40

B档20

C档7

30

A档100

B档80

C档40

40

文科20

理科40

高技能人才

20

/

60

60

文科10

理科20

副高且符合台州市紧缺人才目录的引进人才

20

/

20-40

最高40

文科10

理科20

注:

1.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顶尖、领军和高端人才等,以及除学校柔性引进人才、教授外的其他正高人才,校内待遇一事一议。

2.上述引进人才待遇中包含台州市政府提供的购房补贴和安家费等,具体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3.引进人才(校内待遇):安家费在进校时一次性支付,不购房的情况下,服务期前两年购房补贴按每年5%发放作为过渡住房补贴。如果夫妻双方同时引进的,按各自人才层次分别兑现待遇;引进人才不重复享受学历、职称待遇。

4.以上引进对象在学校的服务年限及违约事项参照学校有关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5.海外著名高校指QS、THE、UNEWS三大排名前100的高校,“相当高校”指博士学位学科在教育部当期有效排名前10位的。

6.高技能人才参照《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等相关文件。

7.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房票补贴、安家费,具体见上级有关文件。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应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单位可终结应聘程序。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6.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新聘用教师(含实验员)必须在正式人事关系办理完毕后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学校将予以解聘。

8.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仅作为岗位招聘的补充条件,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9.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计算至2024年9月18日止。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水平资格以及工作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18日止。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为准。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七、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学院路788号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656332,88665333;

联系人:林老师、徐老师

(二)监督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委办):0576-81871906。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附表:附表1.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一

附表2.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二

附表3.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表4.工作经历证明

附表5.同意报考证明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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