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育教师类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招考公告
2024-09-11 19: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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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第十二师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育教师类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育教师类岗位工作人员38名,涉及32个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各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岗位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免笔试岗位加试,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公布。

(十二)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三)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十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考察及后续环节若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聘用资格,则计入诚信档案,3年内禁止报考本师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十五)公示

第十二师人社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六)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二师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七)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第十二师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3712388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

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3753456、3836605

(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400-001-037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

1.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 开招聘事业单位教育教师类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专业目录

3.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育教师类岗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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