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四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顶岗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心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持有健康证;
二、岗位条件:
●非在编顶岗教师(2人):(男女不限)负责幼儿园班级教育教学工作。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