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招考公告
2024-01-02 16: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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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98年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是全国首家在教育部登记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获准成为独立学院。2020年12月,教育部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苏州城市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苏州大学支持办学。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理念,以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鲜明特点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

学校坐落在苏州古城西南部苏州国际教育园内,毗邻国家级太湖风景名胜区石湖景区,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资源丰富,目前与全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近50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22年获评首批“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

学校现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八个学院以及基础教学部。学校是江苏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在校学生近12000人。

为了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提升人才质量,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招聘143名高层次人才,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保险。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苏城院人〔2022〕8号)《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城院人〔2022〕9号)等规定,现将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城市学院网(https://www.szcu.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岗位待遇

领军型人才岗位待遇实行一人一议,学校及苏州市提供有竞争力的安家补贴和科研经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有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附件2)。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苏州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6517351;举报邮箱:szcyjw@163.com

六、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政策可向学校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咨询。人才引进办公室咨询电话:0512—68359067(王老师)。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pdf

附件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4: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pdf

附件5: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苏州城市学院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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