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安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专职教师3名,事业编制。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须具有相应学科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在国(境)外的硕士学制不少于2年。
(四)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目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